娄底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娄星区集体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细节?

娄星区集体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娄底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6 08:06:32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娄底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于企业而言,是打造品牌的关键,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和个人的娄底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高。然而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注册自己想要的商标,恐怕有点难度。关于商标转让,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外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转让人是个人的,需提交公证文书;

3、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6、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须知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注意: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而商标注册案件在不断地增多,所以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日益降低,优质的商标几乎都被抢注,因此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哪些不利影响?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相信您不难发现,企业呈现给大众的第一印象大多数是来源于商标,一个好的商标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然而,处在当下“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大环境里,却仍有许多企业未注册商标。那接下来的时间,小编就跟大家一起讨论下,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哪些风险?使用未注册商标到底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呢?

1、未注册商标易遭他人抢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使用的商标是没经过注册的,那该使用人就不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同时,《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原则即,在先注册,也就是说“先到先得”,谁先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归谁。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你是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当别人提出申请注册后,你将失去该商标的使用权。因此,如若不早点注册商标,您辛苦的付出到最后体会的终究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悲哀。

2、使用未注册商标易造成侵权行为当企业或个人在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容易发生侵权的概率极高,不管您本意如何,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因为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导致无意识的侵权行为,易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商标专用权不受保护小编在上文就已经说过啦,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换言之,你可以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同样可以使用这个商标。那我们就再回顾一下“商标”的作用: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而当你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时,该商标的标识作用、大众对产品的认知度都将大打折扣。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商标专利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也就表明商标使用人如果不注册商标就无法形成工业产权,同时商标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企业或个人使用未注册商标,苦心经营的同时还需承担极大的侵权风险,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各种困境。作为专业的娄底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还是建议企业或个人应尽早注册商标,只有合法注册商标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如若企业想要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找吧,我们可以帮您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我们不仅是你身边的知识产权专家,更是你创业的保护伞,时刻为你保驾护航!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既然商标专用权基于注册而产生,而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人又并不总是一个,那么,以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因此《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根据该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对该商标的专用权。

当然,申请在先原则也有不灵的时候,遇到两个以上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情况时,就必须通过其它方法来决定专用权的归属了。因此,第十八条同时又规定,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说明我们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前提下,也以使用在先作为一种适当的补充。


 

版权所有:娄底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